水处理水中污染物的形态及沉淀类型
水中污染物有哪几种存在形式?
水中污染物存在形式有悬浮态、胶体态、溶解态。
什么是重力分离?
重力分离法是依靠水中悬浮物与废水密度不同这一特点,去除水中悬浮物质的一种方法。当悬浮物的密度大于废水密度时,在重力作用下,悬浮物下沉形成沉淀物。当悬浮物的密度小于废水密度时,悬浮物上升到水面,通过收集沉淀物与上浮物,可使水净化。重力沉淀法可以去除水中的砂粒、化学沉淀物化学混凝处理所形成的化学絮凝体和生物处理形成的生物污泥,也可以用于污泥浓缩。重力上浮法主要用于去除废水中的油分及密度小于废水的成分(如苯等)。重力沉淀与重力上浮的基本原理和特性是相同的。
什么是沉淀?
沉淀是水中的固体物质(主要是可沉淀固体)在重力作用下下沉,从而与水分离的一种过程。
沉淀有哪些类型?
根据水中可沉淀物质的性质、凝聚性能的强弱及其浓度的高低,沉淀可分为四种类型。
(1)**类-自由沉淀 水中的悬浮固体浓度不大,颗粒之间不具有凝聚性能,在沉淀过程中,固体颗粒不改变形状和尺寸,颗粒间也不互相黏合,各自进行独立的沉降,这时认为是一种自由沉降过程。颗粒在沉砂池和初次沉淀池内的初期沉淀即属于此类。
(2)第二类--絮凝沉淀 水中的悬浮固体浓度也不大,但颗粒之间具有凝聚的性能,在沉淀过程中,颗粒互相黏合,结合成较大的絮凝体,改变颗粒的大小和形状,从而改变了原有的沉淀速度,这种沉淀过程称为絮凝沉淀,初次沉淀池的后期沉淀及二次沉淀池的初期沉淀就属于这种类型。
(3)第三类-集团沉淀(也称成层沉淀)水中悬浮颗粒的浓度相当高,每个颗粒在沉降过程中都有所减小,原来沉淀速度较大的颗粒下沉时再也赶不上沉淀速度小的颗粒,在聚合力的作用下,颗粒群结合成为一个整体,各自保持相对不变的位置,共同下沉。液体与颗粒群之间,形成清晰界面。沉淀的过程,实质上就是这个界面的下降过程。活性污泥在二次沉淀池的后期沉淀就属于这种类型。
(4)第四类-压缩沉淀 当悬浮物浓度很高,颗粒之间距离很小时,颗粒互相接触,互相支承,在上层颗粒的重力作用下,下层颗粒间隙中的液体被挤出界面,固体颗粒群被浓缩压密。活性污泥在二次沉淀池污泥斗中和在浓缩池的浓缩即属于这一过程.
常用的絮凝剂有聚合氯化铝,聚合氯化铝铁,聚合硫酸铁,聚丙烯酰胺等。
在二次沉淀池中的活性污泥能够依次地经历上述四种类型的沉淀。活性污泥的自由沉淀过程是比较短促的,很快就过渡到絮凝沉淀阶段,而在沉淀池内的大部分时间都属于集团沉淀和压缩沉淀。